最新!“温州失联男孩”事件系母亲自导自演!乐清市检察院提前介入……
11月30日,温州乐清11岁男孩失踪的消息引爆网络,牵动广大网友的心。目前,失踪男孩已找到,系“失联”男孩母亲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,为测试丈夫对其及儿子是否重视而故意策划虚假报警求助。目前男孩母亲已被刑拘。
据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,12月5日18:30发布最新消息:乐清市检察院提前介入“失联男孩”母亲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
近日,乐清市发生“失联男孩”母亲陈某编造虚假的警情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事件。目前,该陈某已被乐清市公安局以涉嫌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刑事拘留。
获悉此案后,乐清市检察院高度重视,指派侦监部检察官赴市公安局提前介入该案,引导侦查取证。乐清市检察院在了解案件发破经过以及查阅取证情况后,对公安机关提出强化客观性证据的收集、准确研判案件定性、依法规范取证等建议。
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。对于案件进展情况,乐清市检察院将进行持续跟踪。
12月5日15:04,@乐清公安 微博通报“男孩失联”案调查结果:系母亲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策划制造虚假警情,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将对其追究刑事责任。
律师观点:男孩母亲或将面临何种处罚?
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温州市青年律师之星项建挺认为,陈某因与丈夫存在感情纠纷,故意编造孩子失踪,并向公安机关报案,制造虚假警情,在公安介入案件并调用大量警力开展查找工作之时,陈某还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媒体发布求助信息,导致不明真相的群众群发微信朋友圈等,在温州地区乃至全国其他地方掀起一股寻找“失踪”孩子热潮,已经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玩弄社会公众的良知和信用,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,已涉嫌构成编造、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。
根据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规定,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: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事件回顾:温州失联多日的男孩终于找到了!警方通报:此次“失联”系家属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
网友热议:
狂野男孩:经常在微信圈、群看到一些寻子启示,已经不知真假了。如果又有孩子走失,这让人怀疑是否又是一出闹剧?这种“狼来了”的声音使人们之间又少了一份信任,社会的爱心可禁不起肇事者这样伤害,必须严惩!
黄文毅:践踏善良,戏弄警方,欺骗社会,必须依法严惩!
叶海燕 :相比孩子如果真的走丢,还真希望是这样的闹剧,善良的人始终还是善良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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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综合自@平安乐清、乐清市检察院、浙江新闻客户端、网友评论等。
编辑:赵丹
相比孩子的走失
还真希望这是一出闹剧
看,多善良的网友们!